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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14 00:48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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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行的帐单上都有相关的提示,说银行可以随时停止卡片的使用而无须通知持卡人,你假设继续用卡,就得接受该提示的内容,否则只能销卡,解除合约.V.p7_q"HQ1B!BF(g. C1 X8 V8 c7 g5 J, `- G7 Q2 l8 n$ j$ A
而且,要知道,银行的领用合约和卡片的背面上都有一条"此卡属于某银行所有",持卡人实际上只有"使用权",而使用权是所有权派生出来的,所有权人可以随时终止使用权,你用了这张卡,就得同意其中的条款,虽然这些条款看起来并不是平等的.7 S& b* _. x+ 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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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看起来,交行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,以前,交行为了发卡量,大量地无节制地发卡,只要是个活人,就恨不地发一张卡甚至多张给他,额度的审核没有什么标准,常常发些高额度的卡,而不管其是否真的具有这么高的消费能力和还款能力,而现在是对现有的客户稍微大额的刷卡全都怀疑有TX的意向,一旦怀疑就停卡,大有宁可枉杀也不可放过的意思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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